各市、县(区)教研室、厅直属各中学:
为迎接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一届化学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的召开,促进化学教师积极开展化学实验教学,鼓励教师在实验教学中对实验内容和仪器进行创新、改进和完善,自治区教研室及宁夏教育学会化学教学研究会将开展化学实验仪器创新成果展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实验仪器及改进的装置必须是教师经过教学研究和实践,创新发明或对教材上及其他实验进行改进的实验,所有参加展评的实验需达到科学、安全及环保要求。
2、参加实验仪器创新评选的教师必须填写《化学实验仪器创新成果展示表》,要求见附件。
二、参评对象
初、高中化学教师及教研员
三、报送方式
1、每位化学教师可提交实验仪器创新成果一篇。所交实验仪器创新成果一律不得抄袭,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2、参评教师须将参评实验仪器创新成果(Word文档),于2012年3月15日18:00之前上传至宁夏教研工作平台(http://www.nxjy.cn)“网络评选”栏目参加网上评选。
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ang-xingwu@163.com
3、上传程序为:登录“宁夏教研工作平台”首页——在“用户登录”区注册新用户(已注册者不用再注册)——在宁夏教研工作平台首页进入“网络评选”——找到“化学实验仪器创新成果评选”栏目——点击“上传作品”——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点击工具栏第三行第四个按钮(插入附件)——点击浏览选中上传的实验仪器创新成果——点击确定——点击保存即可完成上传。
4、新注册用户必须用真实姓名,并且加入“中学化学”学科群组,才能参加评选活动。
5、参评实验仪器创新成果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日期内上传,过期网络评选系统将自动停止上传。
四、评审与交流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网上评选的办法。2012年3月15日18:00网络评选系统的上传程序自动关闭后,评委将开始对参评的实验仪器创新成果进行评审。
2、各位教师可随时对上传参评的任何实验仪器创新成果跟帖发表自己的评论,包括对参评实验仪器创新成果的质疑和抄袭举报。跟帖程序为:登录“宁夏教研工作平台”首页——在宁夏教研工作平台首页进入“网络评选”——找到“化学实验仪器创新成果评选”栏目——单击全部浏览——选中并打开你要跟帖的实验仪器创新成果,即可在对话框内发表你的评价意见。
五、设奖等次
1、经过网上评选,将分别对实验仪器创新成果设一、二、三等奖若干个。获奖者由自治区教研室和宁夏教育学会化学教学研究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并将获奖者名单在宁夏教研网上公布。
2、在获得一等奖的实验仪器创新成果中择优推荐8篇报送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将参加全国评选展示活动。
联系人: 马桂萍 电话: 0951-6091563
附件:《全国第十一届化学实验仪器创新成果展示表》
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
宁夏教育学会化学教学研究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全国第十一届化学实验仪器创新成果展示表》
(创新成果展示表大小为Word文档,A4 纸,页边距:上下各2.6,左右各3.17,固定值,22磅)
一、实验名称 ××××××××××××××××
展评者姓名
(单位,城市,邮政编码 )
二、实验目的 ××××××××××××××××
三、实验仪器及试剂 ××××××××××××××××
四、实验仪器装置图(无论用手或电脑画都必须清晰)及仪器的组装说明
五、实验操作部分
六、装置改进的意义